聯副文訊/2011第六屆懷恩文學獎徵文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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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文主題: 1.以惜福感恩的心和真誠的關懷,體認生命的美好與希望;書寫感人善行善念,彰顯人間相扶持的溫暖。 2.為鼓勵年輕人聆聽、探求年長者的人生經歷,特設「兩代寫作組」,由年長者口述歷史、年輕人執筆寫作,以銜接時間斷層,使善念薪火相傳,連綿永續。 評選重點:生活中的真實經歷,文學中的真實感情。 文類、字數:散文,1,000至2,000字為限。 組別、獎項: 兩代寫作組: 首獎一名:十萬元 二獎一名:六萬元 三獎一名:四萬元 優勝五名:每人八千元 以上獎金由執筆者與口述者對分。 社會組: 首獎一名:十萬元 二獎一名:六萬元 三獎一名:四萬元 優勝五名:每人八千元 學生組: 首獎一名:八萬元 二獎一名:五萬元 三獎一名:三萬元 優勝五名:每人八千元 所有得獎者除獎金以外,另致贈獎座或獎牌。 徵文規定: (1)凡以中文寫作者均可應徵,唯學生組第三、四、五屆得獎者不得參加該組,但可參加社會組、兩代寫作組;社會組第三、四、五屆得獎者不得參加該組、學生組,但可參加兩代寫作組;兩代寫作組第五屆得獎者不得參加該組,但可參加學生組、社會組。聯合報副刊同仁不得參加徵文。 (2)應徵作品必須未曾在任何報刊、媒體(含網路)發表,輯印成書者亦不得參賽。每人每類限應徵一篇。 (3)收件:2011年7月16日至2011年8月26日,郵戳為憑。揭曉:十二月上旬。贈獎:時地另行公告。 注意事項: (1)主辦單位擁有得獎作品發表權,除在聯合副刊及聯合新聞網(udn.com)擇優刊出,並收錄於聯合知識庫(udndata.com)、懷恩慈善基金會網站(www.hcf.org.tw及www.caring.org.tw)。結集出書時不另支付稿費。落選作品主辦單位將在徵詢作者意願後,發表於懷恩慈善基金會網站,酌付稿酬。 (2)得獎作品若屬抄襲,參賽者須負法律責任,主辦單位將追回獎金與獎座(獎牌)。若已經發表(含網路)或出版,取消得獎資格。 (3)作品請以電腦列印於A4白紙上,一式三份。概不退稿,請自留底稿。 (4)原稿上請勿填寫個人資料,請另以稿紙或A4紙張寫明參加組別、篇名、真實姓名、聯絡地址、e-mail、電話號碼、個人學經歷。「兩代寫作組」參賽者須同時附上口述者、執筆者的個人資料,以及兩人的關係。「學生組」參賽者限大專院校(含)以下學生,請附學生證正反面影本,研究所學生請參加社會組。 (5)請在信封上註明應徵「2011第六屆懷恩文學獎」及應徵組別,一律掛號郵寄至「(22161)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一段369號 聯合報副刊收」。 (6)懷恩慈善基金會聯絡電話:02-2758-5390。 (7)徵文辦法若有修訂,得另行公布。 【2011/07/01 聯合報】 |
全文網址: 聯副文訊/2011第六屆懷恩文學獎徵文辦法 | 聯副‧創作 | 閱讀藝文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READING/X5/6431387.shtml#ixzz1SQtf16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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