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9日 星期日

弱勢兒少免健保費 7/1起增7000人受惠 更新日期:2011/06/17 14:55 內政部日前審查通過「兒童及少年醫療補助辦法修正草案」,配合7月1號上路的社會救助法放寬最低生活費計算標準,估計將新增7,000人受惠,預估全國約有15萬名兒少可獲得每月健保費全額補助,符合資格者,由健保局直接扣

弱勢兒少免健保費 7/1起增7000人受惠

更新日期:2011/06/17 14:55

政部日前審查通過「兒童及少年醫療補助辦法修正草案」,配合7月1號上路的社會救助法放寬最低生活費計算標準,估計將新增7,000人受惠,預估全國約有15萬名兒少可獲得每月健保費全額補助,符合資格者,由健保局直接扣抵,不須另提申請。(黃悅嬌報導)

內政部兒童局局長張秀鴛指出,兒童及少年醫療補助辦法修正完成後,將依據社會救助法新制規定放寬最低生活費計算基準、家庭人口計算範圍及工作能力之認定範圍等,初步估計全國約有15萬名未成年18歲以下兒少可獲得每月健保費全額補助兒少。『條件放寬了,應該全國有15萬個兒少未成年孩子可以獲得這個優惠、這個照顧,相較之前中低收入戶家庭,增加人數大約7,000到8,000人左右。』

張秀鴛表示,過去中低收入戶須檢具資料提出申請才能獲得補助,但有些弱勢戶對於福利資訊並不清楚,未能提出申請無法獲得補助,7月1號新辦法上路後,只要經社會局認定符合中低收入戶資格者,不必另提申請,健保局將主動扣抵,直接獲得全額健保費自付額的補助。免除民眾因為不同福利項目來回奔波申請的麻煩,政府單位也無須重新審定資格,不僅便利民眾,也能增進政府的行政效率。

2011年6月9日 星期四

中華電信 寬頻降價又升速

中華電信 寬頻降價又升速

更新日期:2011/06/09 20:01


網路族有福了,NCC通過中華電信的固網費用調降方案,最快6月底,申裝網速50M的民眾,月租費最多降到4成以上,而且速度越快省越多,申請100M的最高還可省801元,全台有將近300萬客戶受惠,目前包括台哥大、遠傳也都考慮跟進。

玩線上遊戲,打怪正過癮,或者下載影片的時候,最怕遇到這個狀況,網路一LAG,「整組壞了了」,龜速般的網路顧人怨。

業者聽到了,中華電信砸下20億,提出號稱「有感降價」方案,大幅升速還降價,最慢的512K,升到1M,正式告別K速率時代,ADSL和光世代的速率一起增加,價格也讓人心動,4M12M、和20M分別降90450元不等,50M寬頻上網費率從1700降到1000有找,降幅超過4成,速度最快的100M甚至大降801元。

被形容成「降很甜」的降價好康,最快6月底上路,面對電信老大哥大打優惠,上網費原本就比較低的台灣大哥大說,未來也將提出促銷方案因應,遠傳也將跟進推出升速不加價迎擊,這股上網價格大戰,持續下去,上網族最開心。

2011年6月7日 星期二

2011年漢字動畫創意競賽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教育部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漢光教育基金會 共同主辦: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 財團法人電腦技能基金會 承辦單位:邁世達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共同推動:漢光創藝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比賽時程 比賽辦法公告 2011年01月中 報名截止日 自公告日起至07月31

2011年漢字動畫創意競賽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教育部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漢光教育基金會
共同主辦: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 財團法人電腦技能基金會 承辦單位:邁世達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共同推動:漢光創藝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比賽時程
比賽辦法公告
2011年01月中
報名截止日
自公告日起至07月31日
收件截止日
自公告日起至08月31日
作品評選
2011年9月~10月
人氣票選
2011年10月
得獎名單公布
2011年11月

比賽主題
漢字動畫創作組
不分國籍,年齡分組
(1) 20歲(含)以上
(2) 20歲以下
(3) 團隊參賽應有2/3人符合年齡限制。
漢字動畫劇本組
不分國籍,不分年齡組別
網路人氣獎
所有動畫競賽作品
共通資格:
1. 作品為非商業性且符合本競賽主題者皆可參賽。
2. 個人或組隊報名參加,每隊人數最多6人為限。
3. 報名以作品為單位,參賽件數不限。
4. 請於作品資料表註明參考資料來源(包含書目及網路)。
5. 曾參與其他競賽但符合本競賽主題之作品,須確保智慧財產權為參賽者所擁有,不得將其權利讓予他人或其它單位,若發生此情形將取消參賽資格。

主題設定

1. 創意來源可以引經據典但不可照本宣科,更可以是來自你生活中對茶的體驗。
2. 自由發揮與茶文化相關的漢字創意表現,如歷史(荼與茶的關係..) 、宗教(禪..)、器具(壺..)、音樂(琵琶名曲「思春」..)、詩詞(題茶山.杜牧… )、茶的日常生活應用(茶油..)、現代茶飲料(海尼根綠茶)、形容詞(開懷暢飲..)..等,用動畫抒寫你對茶的感動。
3. 請以正體漢字為起始概念,發揮漢字圖像創意空間。
4. 建議參考資料
 『茶與樂的對話』林谷芳編著 望月文化出版有限公司
 『茶經』陸羽
 『漢語大字典』 建宏出版社
 『字形匯典』 聯貫出版社
 教育部 異體字字典
http://dict.variants.moe.edu.tw/
 國際電腦漢字及異體字知識庫 http://chardb.iis.sinica.edu.tw/
 數位典藏國家型科技計畫 異體字查詢 http://char.ndap.org.tw/

報名及繳件方式

一律採線上報名,【競賽】報名網址:http://hanimationcontest.hanguang.org.twhttp://www.hanmine.com.tw/hanimation_contest/
繳件方式如下說明:
(一) 聯絡資料 收件地址:10558 台北市八德路三段2號4樓之4 收件單位:『2011漢字動畫創意競賽』收 聯絡電話:886-2-25774249 #506梁小姐 傳 真:886-2-25777163 聯 絡 人:
sophie_liang@mail.tca.org.tw

獎勵辦法
競賽分組
漢字動畫創作組
(1)20歲(含)以上
金獎-1隊12萬元整;銀獎-1隊8萬元整; 銅獎-1隊5萬元整;優選5隊各獎金1萬元整。
(2)20歲以下
金獎-1隊5萬元整;銀獎-1隊3萬元整; 銅獎-1隊1萬元整;優選3隊。
漢字動畫劇本組
金獎-1隊7萬元整;銀獎-1隊4萬元整; 銅獎-1隊1萬元整;優選3隊各獎金5,000元整。
動畫創作-網路人氣獎
第一名-1名5,000元整;第二名-1名3,000元整; 第三名-1名2,000元整。

評審辦法

一、評審標準
(一) [動畫創作組] 劇本內容35%、視覺創意30%、元素設計20%、技術能力15%。 [動畫劇本組]
(二) 劇本創意35%、故事性30%、分鏡呈現20%、架構性15%
二、評審流程
(一) 競賽作品皆需經過資格審查、初審及複審評選出獲勝作品,所有動畫作品皆須參與網路票選活動。
(二) 資格審查:審查參賽者報名資格。核對各項投件資料是否齊備。
(三) 初審:由評審依據評分標準進行評審,選出入圍作品,報請主辦單位核定後,公布入圍名單。
(四) 複審:召開複審會議,由委員評選並決議各獎項之得獎作品。

網路票選

由網友上漢字動畫活動網站自由票選,每人每日限投3票(不得重複投票給同一件作品)。參與投票的網友同時可以參加抽獎活動,詳細活動內容以網站公布為準。


相關網站:http://hanimationcontest.hanguang.org.tw/

2011年6月3日 星期五

中華電信回饋 低收入戶或視障人士(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領取面額100元電話卡(每年都可以領)

中華電信回饋
低收入戶或視障人士(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領取面額100元電話卡(每年都可以領)
資格: 有低收入戶視障人士(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且有中華電信室內電話登記的人
低收入戶
攜帶文件:
1.低收入戶證明或低收入戶卡
2.雙證件(身分證、健保卡)
3.印章
4.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視障人士(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1. 視障人士(具身心障礙手冊)
2. 雙證件(身分證、健保卡)
3. 印章
4.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代領: 除上述文件,需另備代領人雙證件及印章
領取方式:
至中華電信各營業處領取電話卡(每張面額100元)。
1-2月:領6張 3-4月領5張 5-6月領4張
7-8月領3張 9-10月領2張 11-12月領1張

2011年6月2日 星期四

2011罕見疾病獎助學金申請,只到8月19日止  

2011罕見疾病獎助學金申請,只到8月19日止,請把握時間

一、 宗旨
  為鼓勵罕見疾病病患在學業、才藝、服務等方面能夠精進發展,協助他們在學習的路上更加順遂,發揮自己的特長,或能以自身生命經驗幫助及啟發他人,進而達到自助而後人助的精神,因此特別設置本獎助學金。

二、 申請資格及辦法
  為本會服務罕見疾病病類之病友,並登記為本會螢火蟲家族會員者(罕見疾病病友得隨時申請入會)。今年共有八類獎項,一人限擇一類獎項申請,若曾獲前二年獎助學金獎勵者,本次不得重覆申請同一獎項,但可申請其他獎項。(例如:第七屆獲選傑出才藝獎、第八屆獲選清寒助學金,則本屆不得申請此兩種獎項)

(一)奮發向上(清寒)助學金
◎ 資格:領有低/中低收入戶證明(不含村里長所提供之清寒證明)之罕病病友, 每戶以申請一位為限。申請者限小學(含)以上之在學學生。
◎ 名額:共計40名,每名可獲頒獎狀一紙,助學金8,000元。
◎ 具備文件:
1、 獎學金申請表(A版)
2、 申請者自傳
3、 推薦函(學校師長或家長)
4、 戶口名簿影本
5、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小學免附)
6、 重大傷病卡正面影本(或重大傷病卡合併審查通知書)或診斷證明(足以證明疾病之文件)
7、 身心障礙手冊正面影本
8、 生活照片一張
9、中低或低收入戶證明
10、相關參考文件(如:獎狀)
11、匯款帳號存摺影本(限申請者本人)
註:若此獎項申請人數超出預計名額,則以第一次申請此獎項者優先獲選。

(二)成績優良獎學金
◎ 資格:學業成績表現優異之罕病病友。
* 國小組:99全學年度總成績平均88分以上。
* 國高中(職)組:99全學年度總成績平均80分以上。
* 大專組:99全學年度總成績平均75分以上。
◎ 名額:
* 國小組:共計45名,每名可獲頒獎狀一紙,獎學金5,000元。
* 國高中(職)組:共計25名,每名可獲頒獎狀一紙,獎學金7,000元。
* 大專組:共計15名,每名可獲頒獎狀一紙,獎學金8,000元。
◎ 具備文件:
1、獎學金申請表(A版)
2、申請者自傳
3、推薦函(學校師長或家長)
4、戶口名簿影本
5、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小學免附)
6、重大傷病卡正面影本(或重大傷病卡合併審查通知書)或診斷證明(足以證明疾病之文件)
7、身心障礙手冊正面影本
8、生活照片一張
9、99全學年度總成績單正本(或上下兩學期之成績單正本)
(若成績為等第者,請提早於學期結束前向學校申請原始分數之成績)
10、相關參考文件(如:獎狀)
11、匯款帳號存摺影本(限申請者本人)

(三)認真負責獎學金
◎ 資格:樂於助人、參與社會服務或認真向學,有具體事蹟之罕病病友。申請者限小學(含)以上之在學學生。
◎ 名額:共計20名,每名可獲頒獎狀一紙,獎學金5,000元。
◎ 具備文件:
1、 獎學金申請表(A版)
2、 申請者自傳
3、 推薦函(學校師長或家長推薦,需記載認真向學、熱心助人或參與社會服務之具體事蹟,如有相關證明或獎狀等,請一併提供)
4、 戶口名簿影本
5、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小學免附)
6、 重大傷病卡正面影本(或重大傷病卡合併審查通知書)或診斷證明(足以證明疾病之文件)
7、 身心障礙手冊正面影本
8、 生活照片一張
9、 匯款帳號存摺影本(限申請者本人)

(四)傑出才藝獎學金
◎ 資格:具特殊才藝之罕病病友(如:樂器演奏、繪畫、演說、寫作等),不限在學學生。
◎ 名額:共計30名,每名可獲頒獎狀一紙,獎學金5,000元。
◎ 具備文件:
1、 獎學金申請表(A版)
2、 申請者自傳
3、 推薦函(學校師長或家長)
4、 戶口名簿影本
5、 重大傷病卡正面影本(或重大傷病卡合併審查通知書)或診斷證明(足以證明疾病之文件)
6、 身心障礙手冊正面影本
7、 生活照片一張
8、個人才藝作品(如:繪畫作品至少提供一幅8開作品、影音光碟等)
9、相關文件(如有代表參與比賽或公開表演之證明或獎狀等,請一併提供,將作為評選之重要參考)
10、匯款帳號存摺影本(限申請者本人)

(五)病友進修助學金
◎ 資格:於99年9月1日至100年8月31日期間,曾研習工作相關之進修課程、職業訓練或升學及國家考試補習之進修者。
◎ 名額:共計15名,每名可獲頒獎狀一紙,助學金5,000元。
◎ 具備文件:
1、 獎助學金申請表(A版)
2、 申請者自傳
3、 推薦函(學校師長或家長)
4、 戶口名簿影本
5、 重大傷病卡正面影本(或重大傷病卡合併審查通知書)或診斷證明(足以證明疾病之文件)
6、 身心障礙手冊正面影本
7、 生活照片一張
8、 申請人進修或研讀之相關證明文件(如:補習班證明、上課證等),並請註明進修期間。
9、 匯款帳號存摺影本(限申請者本人)

(六)金榜題名獎學金
◎ 資格:於99年9月1日至100年8月31日考上各大學、研究所、國家考試之罕病病友。
◎ 名額:共計20名,每名可獲頒獎狀一紙,獎學金5,000元。
◎ 具備文件:
1、 獎學金申請表(A版)
2、 申請者自傳
3、 戶口名簿影本
4、 重大傷病卡正面影本(或重大傷病卡合併審查通知書)或診斷證明(足以證明疾病之文件)
5、 身心障礙手冊正面影本
6、 生活照片一張
7、 學生證、入學通知單、考試及格通知書、證照正反面影本(擇一)
8、 其他相關參考文件
9、 匯款帳號存摺影本(限申請者本人)

(七)罕病子女獎學金
◎ 資格:罕病病友之子女學業成績表現優異者。共分國小組、國高中(職)組、大專組三組,凡99全學年度總成績達75分以上即可申請。一名病友以推薦一名子女申請為限。
◎ 名額:
* 國小組:共計15名,每名可獲頒獎狀一紙,獎學金5,000元。
* 國高中(職)組:共計10名,每名可獲頒獎狀一紙,獎學金6,000元。
* 大專組:共10名,每名可獲頒獎狀一紙,獎學金7,000元。
◎ 具備文件:
1、獎學金申請表(B版)
2、申請者自傳
3、推薦函(學校師長或家長)
4、99全學年度總成績單正本(或上下兩學期之成績單正本)
(若成績為等第者,請提早於學期結束前向學校申請原始之分數成績)
5、戶口名簿影本
6、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小學免附)
7、生活照片一張(申請人與罕病父母之合照)
8、其他相關參考文件
9、匯款帳號存摺影本(限申請者本人)

(八)友善扶持獎學金
◎ 資格:罕病病友的同學、師長、同事、朋友等(親屬除外),曾協助病友奮發向上,勇敢克服困難等,由病友負責推薦報名,如推薦兩名(含)以上並獲錄取者,則由申請者均分獎金,不限在學學生。
◎ 名額:共計20名(組),每名可獲頒獎狀一紙,每名(組)獎學金3,000元。
◎ 具備文件:
1、 獎學金申請表(B版)
2、申請者自傳,其中具體事蹟必填
3、推薦函兩封(罕病病友推薦及其他師長同學朋友推薦)
4、生活照片一張(申請者與罕病病友之合照)
5、其他相關參考文件
6、匯款帳號存摺影本(限申請者本人)
註:此獎項之「申請者」為受推薦的同學、師長、同事、朋友等,非病友本人。

三、申請日期
即日起開始接受申請至100年8月19日截止收件。資料不齊者補件時間至100年9月2日為止,逾期恕不受理。(以郵戳為憑)

四、申請程序
(一) 於活動公告期間,可向本會病患服務組社工員洽詢(分機164),或至本會網站(www.tfrd.org.tw)查詢相關辦法及下載申請表格。
(二) 申請者各項證明文件及資料以A4格式提供。文件備妥後,請寄「財團法人罕見疾病基金會 病患服務組」收,並於信封右上角註明「申請2011罕見疾病獎助學金」字樣。

五、評審程序
(一) 由本會就申請人提供之各項證明文件進行初步查核。
(二) 預計9月邀請學者專家、民間團體代表及社會公正人士共同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遴選。

六、頒獎
得獎評定後,將於本會會訊、網站及電子報進行公告,並於100年11月間擇期進行公開頒獎儀式,獲獎者將獲邀參與本會公開頒獎之活動,並有機會演出才藝(傑出才藝獎學金得獎者)以及接受媒體之採訪。

七、注意事項
(一) 申請書及相關文件恕不退還(作品或獎狀正本請於頒獎後自行來電索取),申請人資料本會將予以嚴格保密。請詳填本會申請表及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審查文件如查有填寫不實或缺件情形,將不受理申請。
(二) 本會審查委員依書面資料進行審查,必要時請申請人配合本會之家訪或電訪審查。
(三) 如符合資格之報名者過多,將由評審依獎助精神擇資格較符合且未接受過獎助者為優先錄取。
(四) 為方便後續撥款作業,請優先提供「郵局」存簿帳號。

八、洽詢方式
財團法人罕見疾病基金會
地址:104台北市長春路20號6樓
電話:(02)2521-0717轉164 病患服務組
傳真:(02)2567-3560

網址:http://www.tfrd.org.tw/ (by:財團法人罕見疾病基金會)

2011年5月28日 星期六

2011「鹿港傳統文化節」-鹿港奇遇記徵文簡章

2011「鹿港傳統文化節」-鹿港奇遇記徵文簡章

一、活動宗旨:

鹿港是一個充滿文化魅力的城鎮,走在鹿港街道上,隨處可見大師級,甚至是國寶級的藝術家、工藝家、美食家在小街上,默默的工作,延續文化傳承的使命。還可欣賞到各種街頭藝術文化秀及先人遺留下來的歷史、建築古蹟與龐大的文化資產,猶如SPA般的心靈饗宴。請把這些感受透過您的筆,揮灑出來,分享您非比尋常的鹿港奇遇記,讓下一個鹿港探訪者可以挖更多的寶,感受不一樣的鹿港,也歡迎國人於端午佳節期間至鹿港來,參與彰化縣文化局主辦的2011鹿港傳統文化節系列活動。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彰化縣政府

承辦單位:彰化縣文化局

三、徵文主題:

以鹿港鎮為書寫主題,如鹿港的街道、美食、與大師的邂逅等…內容以個人觀點為主加以陳述。

四、收件及截稿日期:收件日期自100530日開始收件,至100620日截止。

五、徵文對象及作品規格限制:依參加者年齡及就學情形,分社會組、高中組、國中組、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共5組辦理評選。

1、社會組:18足歲以上,2,0003,000字。

2、國中組、高中組:1,5002,500字。

3、國小組(三至六年級)5001,500字。

六、作品規格及字數限制:

標點符號納入字數計算(來稿字數不合規定者,將不列入評選)請用Word 繕打,A4 版面縱向、橫書、標楷14 號字體

七、徵文體例:以散文方式書寫,並需寫上題目。

八、參加方式:

1每人限投稿1件作品,作品內容由個人撰文,不得由兩人以上合著,參加者無國籍、居住地等限制,海外民眾亦可參加,惟須以中文創作

2、作品請勿書寫姓名,以利評審,若違反此規定,將不列入評選。參賽者相關資料填寫於活動報名表(可自彰化縣文化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bocach.gov.tw下載),連同作品一併繳交。

3、於100530日至620日期間將報名表及作品與其電子檔親送或寄至彰化縣文化局圖書資訊科收(電子檔可傳送至libgame@mail.bocavh.gov.tw),並於信封上加註「參加鹿港奇遇記徵文」及參加組別(郵寄以郵戳為憑)。

4、收稿後主辦單位不做逐一回覆,資格不符者亦不退稿。

洽詢電話:04-7250057#335曾小姐

九、評選原則:

1、由主辦單位遴聘評審委員進行評選,作品以匿名方式評審。

2、作品主題與規格不符者,將不予評分,以棄權論。

3、作品如均未達評審標準,得以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十、獎勵辦法:

獎-每組名額各1名,獎金各1萬元,獎狀乙紙。

優勝獎-每組名額各2名,獎金各5,000元,獎狀乙紙。

佳作獎-每組名額各3名,獎金各2,000元,獎狀乙紙。

入選獎-每組名額各6名,獎金各1,000元,獎狀乙紙。

十一、注意事項:

1、得獎名單暫訂於100713日公布於彰化縣文化局網站,並以電話或email通知獲獎者。參加者請提供完整正確之聯絡方式,並查詢及收取email 訊息,若無法順利聯繫獲獎者取得後續領獎所需資料,視同棄權,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2、曾經參與其他單位舉辦比賽之作品,無論得獎與否,在不違反原主辦單位之競賽規則下,歡迎投稿參賽;如遇特殊情況,主辦單位保留終止本活動、變更獎項與修改規則之權利。

3、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的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

4、參加作品限本人創作,不得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違反者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稿酬及獎座、公布違規情形事實外,一切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

5、得獎金額將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辦理。

6、所有入選作品之著作權歸原撰稿者,並授權主辦單位於該著作之著作存續期間,有在任何地方、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利用、轉授權他人利用該著作之權利,亦不需因此支付任何費用。

7、本簡章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適時修正,並於網頁公告。

鹿港奇遇記」徵文比賽報名表

*參加者姓名

性別*

□男 □女

出生年

民國

*參加組別

□國小三至四年級組

□國小五至六年級組
□國中組

□高中組
□社會組

*任職單位

或就讀學校

*通訊地址

□□□-□□

鄉鎮市 村里 路(街)

聯絡電話
(必填一組聯絡電話)

(辦公室)

(家 用)     

(手 機)

電子信箱

本人同意得獎作品由主辦單位

全權處理刊載及轉製等事宜 簽名






※請將參賽報名表一份填寫完整,連同作品及其電子檔郵寄或親送至彰化縣文化局圖書資訊科,並於信封上註明參加「鹿港奇遇記徵文比賽」;本徵文活動並不接受退件申請,請作者自行保留底稿/電子檔。

※徵文收件時間:100530~620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011「鹿港傳統文化節」-鹿港奇遇記繪本比賽簡章

一、活動宗旨:

彰化是個充滿傳統文化魅力的城市,擁有豐富的文化資產與人文特色,這樣的美麗文化,需我們下一代的傳承與延續,我們如何帶領兒童認識我們的傳統文化?在兒童眼中的傳統文化形象又是如何?希望大小朋友透過此活動彩繪出心中的傳統文化,述說文化的故事,以展現傳統文化的新風貌,也歡迎國人於端午佳節期間至鹿港來,參與彰化縣文化局主辦的2011鹿港傳統文化節系列活動。。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彰化縣政府

承辦單位:彰化縣文化局

三、收件及截稿日期:收件日期自100530日開始收件,至100620日截止。

四、徵文主題:

以鹿港的傳統文化為創作主題,如傳統習俗、傳統工藝、傳統建築、傳統美食及鹿港街道一隅等,呈現鹿港的傳統文化精神。

依參加者年齡及就學情形,分社會組、高中組、國中組、國小組共4組辦理評選。

五、參加對象:

社會組:不拘(無國籍、居住地等限制,海外民眾亦可參加)。

國小、國中、高中組:6歲至18歲在學學生。

六、作品規格及字數限制:

國小組內頁8頁以上(不含封面、封底頁)高中、國中組內頁15頁以上(不含封面、封底頁)社會組內頁20頁以上(不含封面、封底頁)。平面大小不超過A4規格。繪本中,文字敘述不限(如:散文、詩歌、故事等均可)

七、參加方式:

(一)同一人至多投稿兩件作品,可由兩人以上合著。

(二)運用素描、圖畫、漫畫、圖片、照片等各種平面素材,不拘型式,

(三)國小組可以透過老師指導及家長協助,創作出最富創意繪本來參賽。

(四)作品請勿書寫姓名,以利評審。參賽者相關資料填寫於活動報名表(可自活動網頁下載),連同作品一併繳交。

(五)100620日前將報名表及作品與其電子檔或親送或寄至彰化縣文化局文化資產科收,並於信封上加註「參加2011鹿港傳統文化節-鹿港奇遇記繪本比賽」及參加組別(郵寄以郵戳為憑)。

(六)收稿後主辦單位不做逐一回覆,資格不符者亦不退稿。

(七)參選者送件繳交作品時,請自行保護作品,作品運送過程中若受損,請自行負責。親自送件者,應於期限內送至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

(八)參賽作品概不退件,請自行留存底稿或備份。未得獎作品若欲取回,請於公布得獎日一個月內自行取回。

九、評選原則

(一)由主辦單位遴聘評審委員進行評選,作品以匿名方式評審。

(二)作品主題與規格不符者,將不予評分,以棄權論。

(三)作品如均未達評審標準,得以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十、獎勵辦法:

(一)國小組

獎-1名,獎金5,000元、獎狀乙紙。

優勝獎-2名,獎金3,000元、獎狀乙紙。

佳作獎-3名,獎金2,000元,獎狀乙紙。

入選獎-10名,獎金1,000元,獎狀乙紙。

(二)國中組、高中組

獎-1名,獎金10,000元、獎狀乙紙。

優勝獎-2名,獎金5,000元、獎狀乙紙。

佳作獎-3名,獎金3,000元,獎狀乙紙。

入選獎-6名,獎金1,000元,獎狀乙紙。

(三)社會組

獎-1名,獎金15,000元、獎狀乙紙。

優勝獎-2名,獎金10,000元、獎狀乙紙。

佳作獎-3名,獎金5,000元,獎狀乙紙。

入選獎-6名,獎金2,000元,獎狀乙紙。

十一、注意事項:

(一)得獎名單將於100713日前公布於彰化縣文化局網站,並以電話或email通知獲獎者,於716日星期六於文化局一樓大廳頒獎。參加者請提供完整正確之聯絡方式,並查詢及收取email 訊息,若無法順利聯繫獲獎者取得後續領獎所需資料,視同棄權,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二)曾經參與其他單位舉辦比賽之作品,無論得獎與否,在不違反原主辦單位之競賽規則下,歡迎投稿參賽。

(三)高中、國中、國小組請加附學生證影本。

(四)如遇特殊情況,主辦單位保留終止本活動、變更獎項與修改規則之權利。

(五)參選者請於報名表上詳載個人資料,作品稿件上請勿書寫或印有作者姓名及任何記號,若違反此規定,將以違反規定不列入評選。

(六)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的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

(七)參選作品禁止抄襲,凡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作品,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稿酬及獎座、公布違規情形事實外,一切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

(八)得獎金額將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辦理。

(九)得獎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並授權彰化縣(代表機關彰化縣文化局)於該著作之著作存續期間,有在任何地方、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利用、轉授權他人利用該著作之權利。著作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彰化縣(代表機關彰化縣文化局)不需因此支付任何費用。

(十)參賽者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本簡章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適時修正,並於網頁公告。


2011鹿港傳統文化節-鹿港奇遇記繪本比賽
報名表

*參加者姓名

*性別

□男 □女

出生年

民國

*參加組別

□國小組
□國中組

□高中組
□社會組

*任職單位

或就讀學校

*通訊地址

□□□-□□

() 鄉鎮市 路(街)

*聯絡電話
(必填一組聯絡電話)

(辦公室)

(家 用)     

(手 機)

電子信箱

本人同意得獎作品由主辦單位全權處理刊載及轉製等事宜簽名處

簽名






※請將參賽報名表一份填寫完整,連同作品,郵寄或親送至彰化縣文化局文化資產科(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500號),並於信封上註明參加「2011鹿港傳統文化節-鹿港奇遇記繪本比賽」。

※本徵文活動並不接受退件申請,請作者自行保留底稿/電子檔。

※徵文收件與截止時間:100530~620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有*符號者,表示為必填欄位。

2011「彰化傳統文化節」鹿港奇遇記攝影比賽簡章

一、活動宗旨:

今年「2011彰化傳統文化節」舉辦了一系列的活動,希望民眾能透過攝影鏡頭記錄「2011彰化傳統文化節」的精采畫面,並為鹿港風華留下美好的片刻。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彰化縣政府

承辦單位:彰化縣文化局

三、收件及截稿日期:收件日期自100530日開始收件,至100620日截止。

四、參賽主題:

以「2011彰化傳統文化節」系列活動為拍攝主題,並配合攝影內容以100~300字文字陳述所見與所思感受。

五、參賽資格:

凡愛好攝影人士均可參加

六、作品規格及字數限制:

(一)參賽作品放大成8 * 12(A4)之彩色照片,不得裝裱、格放、疊片、加色、抄襲、拷貝、電腦合成等,連作作品不收;參賽作品需連同數位檔光碟(2700*2160pixel以上電子檔案)一起交件,如規格不符,該作品由承辦單位取消參賽,參賽者不得異議。

(二)攝影內容描述以100~300字文字為限。

七、參加方式:

(一)同一人至多投稿10件作品,攝影作品不得由兩人以上連作。

(二)攝影內容說明請用Word 繕打,A4 版面縱向、橫書、標楷14 號字體。

(三)作品請勿書寫姓名,以利評審。參賽者相關資料填寫於活動報名表(可自活動網頁下載),連同作品一併繳交。

(四)於100620日前將報名表及作品與其電子檔或親送或寄至彰化縣文化局文化資產科收,並於信封上加註「參加2011鹿港傳統文化節-鹿港奇遇記攝影比賽」(郵寄以郵戳為憑)。

(五)收件後主辦單位不做逐一回覆,資格不符者亦不退件。

九、評選原則

(一)由主辦單位遴聘評審委員進行評選,作品以匿名方式評審。

(二)作品主題與規格不符者,將不予評分,以棄權論。

(三)作品如均未達評審標準,得以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十、獎勵辦法:

金牌獎-1名,獎金15,000元,獎狀乙紙。

銀牌獎-2名,獎金10,000元,獎狀乙紙。

銅牌獎-3名,獎金5,000元,獎狀乙紙。

優選獎-8名,獎金2,000元,獎狀乙紙。

佳作獎-30名,獎金1,000元,獎狀乙紙。

入選獎-50名,獎金500元,獎狀乙紙。

*金牌獎、銀牌獎及銅牌獎以不重複選取為規則;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或減之,不遞補。

十一、注意事項:

(一)得獎名單將於100713日前公布於彰化縣文化局網站,並以電話或email通知獲獎者,於716日星期六於文化局一樓大廳頒獎。參加者請提供完整正確之聯絡方式,並查詢及收取email 訊息,若無法順利聯繫獲獎者取得後續領獎所需資料,視同棄權,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二)作品限未參加過其他比賽獲獎及公開發表,或作品財產權已被買斷者請勿參賽,並不得盜用他人作品參賽

(三)郵遞者,請妥善保護並以掛號郵件交寄。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主、承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四)如遇特殊情況,主辦單位保留終止本活動、變更獎項與修改規則之權利。

(五)參選者請於報名表上詳載個人資料,作品稿件上請勿書寫或印有作者姓名及任何記號,若違反此規定,將以違反規定不列入評選。

(六)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的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

(七)參加作品限本人創作,參選作品禁止抄襲,凡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作品,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金及獎狀、公布違規情形事實外,一切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

(八)得獎金額將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辦理。

(九)得獎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並授權彰化縣(代表機關彰化縣文化局)於該著作之著作存續期間,有在任何地方、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利用、轉授權他人利用該著作之權利。著作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彰化縣(代表機關彰化縣文化局)不需因此支付任何費用。

(十)參賽者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本簡章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適時修正,並於網頁公告。


2011鹿港傳統文化節-鹿港奇遇記攝影比賽
報名表

*參加者姓名

出生年

民國

*性別

□男 □女

*任職單位

或就讀學校

*通訊地址

□□□-□□

() 鄉鎮市 路(街)

*聯絡電話
(必填一組聯絡電話)

(辦公室)

(家 用)     

(手 機)

電子信箱

本人同意得獎作品由主辦單位全權處理刊載及轉製等事宜簽名處

簽名

※請將參賽報名表一份填寫完整,連同作品,郵寄或親送至彰化縣文化局圖書資訊科(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500號),並於信封上註明參加「2011鹿港傳統文化節-鹿港奇遇記攝影比賽」。

※本徵文活動並不接受退件申請,請作者自行保留底稿/電子檔。

※徵文收件與截止時間:100530~620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有*符號者,表示為必填欄位。

100年「Fun頌好爸爸」徵文活動簡章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100年「Fun頌好爸爸」徵文活動簡章

一、 活動說明

傳統觀念中,父親被視為嚴肅而不易親近,肩負家庭經濟重擔的責任,過去好爸爸所扮演的嚴父角色,帶給整個家庭的溫暖支持力量,同時也形塑了價值觀與態度;近年來,隨著時代變遷,雙薪家庭愈來愈多,有越來越多的父親轉變角色,願意為孩子付出更多的時間,共同負擔養育照顧與家務的責任。許多好爸爸會跟媽媽一同管教孩子,會花時間陪伴孩子講故事、聊天,或是下廚做菜、做家事,分擔家庭的照顧責任。歡迎您與家人一同以文字,分享好爸爸的獨特之處,向家中的「好爸爸」說出心中的感謝,感懷父親對家庭的付出與努力。

二、 徵文內容

寫下與父親相處的樂趣或動人故事、趣聞,分享新時代父親的多種樣貌,父親所展現的體貼、關懷與包容等令人動容之處,並藉此感懷父親平時分擔教養及家務的辛勞。

三、徵文形式

(一)個人撰寫:

國小中高年級學生及國中學生,請以個人單獨撰寫之形式,撰寫1,000字以內之正體中文文稿一篇進行投稿。

(二)共同撰寫:

家庭社會組,請以家庭成員2 (如親子、祖孫、兄弟等) 共同撰寫一篇文稿之形式,書信、散文等均可,2人合計撰寫2,000字以內之正體中文文稿一篇進行投稿。

四、 參加對象

(一)國小學生組:臺北市國小3-6年級學生。

(二)國中學生組:臺北市國中學生。

(三)家庭社會組:臺北市市民。

五、 活動獎項

(一)國小學生組

1.第一名1名頒予禮券1萬元、獎牌乙面、專書2本。

2.第二名1名頒予禮券8,000元、獎牌乙面、專書2本。

3.第三名1名頒予禮券6,000元、獎牌乙面、專書2本。

4.佳作5名,各頒予禮券4,000元、獎狀乙紙、專書2本。

(二)國中學生組

1.第一名1名,頒予禮券12,000元、獎牌乙面、專書2本。

2.第二名1名,頒予禮券1萬元、獎牌乙面、專書2本。

3.第三名1名,頒予禮券8,000元、獎牌乙面、專書2本。

4.佳作5名,各頒予禮券6,000元、獎狀乙紙、專書2本。

(三)家庭社會組

1.第一名1名,頒予禮券5萬元、獎牌乙面、專書2本。

2.第二名1名,頒予禮券35,000元、獎牌乙面、專書2本。

3.第三名1名,頒予禮券25,000元、獎牌乙面、專書2本。

4.佳作5名,各頒予禮券1萬元、獎狀乙紙、專書2本。

(四)最佳人氣獎:網路票選最高票者,每組錄取1名,共3名,各頒予Apple平板電腦iPad乙台(市值12,000元)

六、 評審方式與標準

(一)評審流程:主辦單位收件後,將作品進行編號、彌封,且邀請相關學者專家組成評審小組進行評選。

(二)評選標準:

1.切合活動主題性:佔35%

2.內容與情感表達:佔35%

3.文字結構與修辭:佔30%

(三)作品評審期間,不受理有關專業評審之查詢。

七、 徵件及獎項公布日期

(一)徵件報名時間:100430日至100630

(二)徵文得獎作品名單公布時間:100722

(三)最佳人氣獎網路票選時間:100722日上午9時至100731日下午5

(四)最佳人氣獎網路票選結果公布時間:10081

八、 收件方式

(一)作品稿件文字請以有格稿紙由右至左直式書寫,或以新細明體12級字,A4縱向橫書電腦列印。

(二)投稿方式:

1.郵局寄送:收件日期以郵戳為憑,將報名表1份、作品稿件13份,寄至「23145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351253樓之1Fun頌好爸爸徵文活動」收」。

2.電子郵寄:稿件可寄至投稿專用信箱:burger@topwin.com.tw,並請務必隨稿件附上報名表一份。

3.投件作品一律不退稿,請自留底稿。

4.報名表下載及活動內容詳情請上活動網站http://www.topwin.com.tw/populationpolicy,或至臺北市政府民政局網站 (http://www.ca.taipei.gov.tw/) 查詢;或洽 (02) 8919-2200 分機231,太乙廣告 劉琬琳詢問。

九、 注意事項

(一)每人限投1件作品,參選作品須為本人創作,限未經於任何公開比賽及媒體發表、得獎或出版者,且無發生侵害第三人著作權利之情事;內容如有不實、抄襲、重製、侵權、誹謗或違反其他法令等情形發生,將取消入選資格及追回獎勵,並由投稿者負相關法律責任。

(二)作品稿件上請勿書寫或印有作者姓名及任何記號,作者真實姓名與個人資料請詳載於報名表上。資料不符規定者,不予評選。

(三)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屬得獎者所有,得獎者應簽署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同意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及其授權之人就獲獎作品不限時間、地域、次數,予以出版及非營利目的之推廣使用,得獎者並承諾對主辦單位及其授權之人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四)因應編輯得獎作品書冊之需要,得獎者需配合提供照片資料。

(五)凡參加徵文活動,即視同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無論獲獎與否,均不得提出異議。

(六)若有未竟事項,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補充之。


100Fun頌好爸爸」徵文活動報名表

編號: (參加者免填,由執行單位編號)

參賽者姓名

(勿填筆名)

1.

2.

參加組別

國小學生組 國中學生組

家庭社會組 (參賽者親屬關係: )

作品名稱

聯絡人

姓名

(國小、國中組請填寫家長姓名)

電話

() (手機)

()

通訊地址

電子信箱

就讀學校

國小/ 國中 年級

送件資料清單

(請自行核對)

報名表1

作品紙本13請附作品名稱,稿件上勿填寫任何個人資料

100年「Fun頌好爸爸」徵文活動

切結書及著作財產授權同意書

茲保證遵守臺北市政府民政局主辦100年「Fun頌好爸爸徵文活動」之各項規定,如有違反任何規定,經發現或被人舉發而查證屬實者,本人願無條件負起相關法律責任,同時放棄參加,並將獎品繳回。

本人參加徵文活動作品若獲獎,同意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及其授權之人就本人獲獎作品不限任何時間、地域、次數,予以出版及非營利目的之推廣使用,本人並承諾對主辦單位及其授權之人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此致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立書人簽名(如為共同投稿,兩人均需簽章)

未成年參賽者其法定代理人簽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