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5日 星期四
2011年8月19日 星期五
2011年8月15日 星期一
Yahoo!奇摩拍賣 全心全益 公益關懷專案
專案活動期間:
民國100年9月1日至民國101年8月31日(本辦法最後更新日期:8月4日)
專案報名期間:
民國100年9月1日至民國100年12月31日(申請全心全益專案限於100年12月31日截止,如有補件至遲於101年1月31日前截止收件,逾期恕不受理)。
參加資格:
專案活動期間內,只要符合下列資格的社會福利團體,經過Yahoo!奇摩拍賣審核後,申請通過的社會福利團體及該社會福利團體推薦的受助者即可於本專案活動期間內享有本專案活動優惠:
【社會福利團體】:
與Yahoo!奇摩簽署合作約定,為Yahoo!奇摩全心全益專案第五期的合作夥伴。
(社會福利團體合作申請方式:請來信申請,我們將有專人與您聯繫)
【社會福利團體推薦受助者】:
您必須是Yahoo!奇摩拍賣會員,且申請受助之拍賣會員帳號,以Yahoo!奇摩拍賣系統記錄為準,過去未曾有單月交易金額超過新台幣二十萬元之情形。
您必須是是Yahoo!奇摩全心全益專案第五期合作夥伴的推薦受助者
*目前合作夥伴為:中華民國癌症希望協會、台南市腦性麻痺之友協會、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台灣世界展望會、台灣婦女展業協會、台灣障礙者就業服務協會、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罕見疾病基金會、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財團法人脊髓損傷潛能發展中心、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社團法人高雄市生命線協會、(名單順序依筆劃排列,不定期更新合作夥伴名單)
您必須符合身心障礙者、特殊境遇婦女、低收入戶或重大或罕見疾病孩童家庭申請資格。
您必須備妥以下證明文件、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同意書及社會福利團體推薦書,並由您所屬社會福利團體統一向Yahoo!奇摩提出申請。【社會福利團體推薦受助者】資格及證明文件如下:
資格 | 證明文件 | 備註 |
1.身心障礙者 | (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 手冊所有人姓名資料必須與申請者身分證、 Yahoo!奇摩拍賣註冊帳號姓名資料相同 |
2.低收入戶 | (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低收入戶卡(證明)影本
| 申請者身分證姓名資料需與Yahoo!奇摩拍賣註冊帳號資料相同,且必須屬於低收入戶之戶口名簿的一員 |
3.重大或罕見疾病家庭 | (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該病童之重大傷病卡(證明) (3)戶口名簿影本 (4)社會福利團體推薦書(5)申請者同意書 | 申請者身分證姓名資料需與Yahoo!奇摩拍賣註冊帳號資料相同,且必須與該病童屬於同一戶口名簿的親屬 |
4.特殊境遇婦女 | (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特殊境遇婦女證明文件
| 證明文件所有人姓名資料必須與申請者身分證、 Yahoo!奇摩拍賣註冊帳號姓名資料相同 |
*符合本活動資格之社會福利團體推薦受助者,必須具備身心障礙者、特殊境遇婦女、低收入戶以及重大或罕見疾病孩童家庭申請資格,如一戶有多人符合申請資格 者,僅得以其中一人為申請人申請相關優惠Yahoo!奇摩拍賣會員帳號。如該優惠帳號如因違反《禁止及限制刊登商品》、帳號盜用或因詐欺遭到Yahoo! 奇摩拍賣停權者,同一戶的其他符合資格者也無法通過本專案優惠。
*【社會福利團體推薦受助者】如因資格不符遭退件,同一自然人重新申請本專案次數最多為兩次。
報名流程:http://tw.promo.yahoo.com/2011auction/charity/event.html
專案活動優惠:凡經Yahoo!奇摩審核符合資格之拍賣會員帳號,於審核通過後將發放價值新台幣1萬元的拍賣回饋金(該回饋金僅可抵免刊登功能使用費以及交 易手續費),使用期限至本期專案結束時間為止。優惠開始時間以Yahoo!奇摩系統紀錄寄出審核通過之通知信之時間為準。
取得優惠資格後,如Yahoo!奇摩得知受助之拍賣會員帳號已不再具備申請時之資格時,Yahoo!奇摩得取消其優惠資格。
活動優惠名額:本專案年度優惠名額最多500名,每個社會福利團體最多優惠名額為20名,採取先申請先通過方式,額滿為止。年度優惠名額額滿後恕不受理。
申請方式:請Yahoo!奇摩拍賣會員向所屬社會福利團體領取申請表格、同意書及推薦書,並附上相關證明及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由Yahoo!奇摩合作社會福利團體統一郵寄方式申請即可。
審核及通知:
Yahoo!奇摩將在收到申請表格及文件後,將於次月10日以email通知申請者是否合乎優惠資格,或所需補附之文件
如果您的申請案件及補件資料在每月1-31日前寄達(郵戳為憑),Yahoo!奇 摩將於次月10日以email通知申請者是否合乎優惠資格。
每月固定之通知日如遇國定假日則順延至次一工作日。
由於本期專案的報名期間為民國100年9月1日至民國100年12月31日,最後補件日期為民國101年1月31日,因此,最後審核及通知日期為民國101年2月10日。
注意事項
申請者於參加本專案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專案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Yahoo!奇摩得取消其優惠資格,並就因此所生之損害,得向申請者請求損害賠償。
申請者必須遵守Yahoo!奇摩拍賣的服務條款、使用規範及其他交易有關之規定,如有違反,即自動喪失參加資格,如為已核准具有的優惠資格者,則取消優惠資格。申請者若因違反Yahoo!奇摩拍賣使用規範被停權及取消專案優惠資格,同一申請人不得再申請本優惠方案。
申請者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會員登錄資料不符,Yahoo!奇摩得要求申請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否則Yahoo!奇摩得拒絕其申請。
申 請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申請或優惠資格。如因此致Yahoo! 奇摩無法通知其優惠訊息時,Yahoo!奇摩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於Yahoo!奇摩或其他任何第三人,申請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Yahoo!奇摩之事由,而使申請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Yahoo!奇摩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本專案優惠訊息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Yahoo!奇摩保留更換其他優惠之權利。
申請者應自行負擔申請專案的資料寄送之郵資。
申請者如因參加本活動或因優惠專案而遭受任何損失,Yahoo!奇摩及相關之母公司、子公司、關係企業、員工、及代理商不負任何責任。一旦申請者帳號密碼若有操作不當遭盜用、冒用或停權,Yahoo!奇摩或合作團體等不發給任何證明或補償。
本專案之優惠措施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2011年8月11日 星期四
收入、身心障礙用戶將享中華電信光纖月租費折扣優惠
低收入、身心障礙用戶將享中華電信光纖月租費折扣優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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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電信先前僅提供低收入、身心障礙用戶ADSL月租費優惠,現在進一步將優惠擴大到光纖上網服務,讓弱勢族群也可選擇從ADSL升級至光纖上網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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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通過中華電信光纖上網資費方案,低收入戶使用光世代特定速率可享月租費(含上網及電路費在內)5折,身心障礙用戶月租費95折優惠,降低弱勢族群上網支出。
根據NCC通過的資費方案內容,低收入用戶和身心障礙用戶使用光世代上網服務。低收入用戶使用4M/768K、12M/3M、50M/5M三種光纖上網速率,上網及電路費月租費均打5折,身心障礙者使用12M/3M、50M/5M兩種速率,上網及電路月租費95折。 新方案未來推出後,低收入戶使用4M/768K月租費從原來牌價799元降到400元,12M/3M則從899元降到每月450元,50M/5M由999降至500元,對於經濟能力有限的低收入用戶而言,大幅降低寬頻上網的支出。 而身心障礙者月租費95折,12M/3M月租費降為854元,50M/5M每月949元,降幅雖不如低收入戶來得多,但仍優於一般用戶牌價費率。 在此之前,中華電信僅針對低收入用戶、身心障礙用戶提供ADSL月租費折扣,隨著國內光纖上網人口增加,超越ADSL用戶數,中華電信首次讓低收入、身心障礙用戶享有光纖上網折扣。據估計,以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身份使用中華電信ADSL上網服務用戶合計約有1萬多左右。 新資費方案因為涵蓋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光纖上網電路費月租費,所以不只中華電信Hinet用戶受惠,其他租用中華電信電路的ISP業者旗下用戶,只要符合低收入戶、身心障礎者資格,光纖上網電路月租費也享有5折、95折優惠。 NCC今天(8/10)通過資費方案,發文中華電信再經過法定公告七天,最快可能在8月下旬開始實施 |
南山人壽企業網站/保戶獎學金
申請對象 | ||||||||||||||||
凡投保南山人壽個人險(不含旅行平安險)之有效契約保戶本人(包括要/被保險人),及其配偶、子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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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100年10月24日於南山人壽獎學金網站公佈得獎名單,並以掛號專函通知得獎者,或可洽詢保戶本人之業務人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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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12月15日後陸續以掛號專函郵件通知備取得獎者,備取得獎者須在101年1月16日前將資料寄回南山人壽獎學金小組審查,若101年1月16日以前(以郵戳為憑),備取者未將資料寄回,則視為棄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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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採匯款方式,經審查資料無誤之後,自100年10月後開始陸續匯款。如因提供之匯款資料有誤,將延誤領取進度,敬請確認資料之正確性。 | ||||||||||||||||
南山人壽電話客戶服務中心( 0800-020-060 )、南山人壽官方網站或您的壽險業務人員。 | ||||||||||||||||
本公司有延期取消保留變更及解釋本活動之權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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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3日 星期三
建國一百年昇恒昌文學競賽系列活動
一、徵文主題
本項徵文創作大賞屬於「建國一百年昇恒昌文學競賽系列活動」之一,以呈現台灣多元風土(含金馬地區)為主題,內容涵蓋旅行寶島各地之所見所聞,舉凡山水敘事、鄉土行腳、都會抒情、羈旅札記、自然鄉鎮、飲食土產、藝術民俗、古蹟舊物、建築城市,皆在歡迎之列。期為建國百年的篇幅,留存美麗的頁章。
二、徵文對象及辦法
分散文組:字數1,800至2,000字;
新詩組:行數25行至30行。
參賽作品無國籍、居住地限制,惟須正體(繁體)中文創作。
三、活動獎項及成果展現
散文組:共甄選13名
首獎一名,獎金新台幣十萬元
優選二名,獎金各新台幣六萬元
佳作十名,獎金各新台幣八千元
新詩組:共甄選13名
首獎一名,獎金新台幣八萬元
優選二名,獎金各新台幣五萬元
佳作十名,獎金各新台幣六仟元
四、收件、截稿日期
自2011年7月1日起開始收件。
2011年8月15日截止收件(以台灣郵戳時間為準)。
五、評審過程
郵件寄送到達後立即編號,原則上分初審、複決審二階段,由主協辦單位聘請知名作家、學者進行評審工作。
進入評審稿件,一律密封送請本屆評審委員審閱。
作品若未達水準,得由決審會之評審委員決議是否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六、公布、頒獎日期
預訂2011年9月下旬公布得獎名單。
頒獎日另擇期公布。
七、成果展現
得獎作品將於中國時報人間副刊、中時電子報計刊載,同時集結成實體出版品發行,並在國際機場藝文展演空間公開展示。
得獎人擁有著作財產權及著作人格權,惟主辦單位得以將得獎作品自行或授權第三者發表、展示、結集發行實體及數位出版品,不另致酬。凡參加徵文者視同知悉並同意本項規定。
八、注意事項
參加徵文之作品,必須未曾在任何報章雜誌、網路發表或公開展示及出版者。
嚴禁抄襲模仿,經檢舉屬實者立即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並依照相關法律追究。
作品須以電腦列印正體(繁體)中文稿一式六份(12級細明體、 A4紙,單面列印,不須附磁片。格式不符者概不受理),稿末單獨一紙附上真實姓名(發表作品可用筆名)、戶籍地址、通訊處、E-mail信箱、聯絡電話及簡歷,資料不足者不予受理,如經查證提供不實資料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得獎者另須提供詳細之個人資料、照片及得獎感言。
稿件一律以掛號郵寄:
台北市10855萬華區艋舺大道303號4樓 中國時報
( 寶島之美旅行徵文創作大賞 )執行小組收,
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散文組」或「新詩組」。
參加徵文之作品,概不退件,請自留底稿。
得獎獎金均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由主辦單位先行代為扣除應繳稅額後給付。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隨時修訂並另行公佈於活動官網。
http://www.everrich.com.tw/essay/rul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