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p02於2011-07-12 發表 (閱讀次數:640) | ||||||||||||||||||||||
為了減輕有維生設備用電需求之身障家庭經濟壓力,內政部委託本會執行「100年度居家身心障礙者維生設備用電補助計畫」,其申請資格、補助項目及應備文件說明如下,請有需求的身心障礙朋友於受理期間提出申請(逾期將不予受理)。
三、申請時間(整年度申請乙次): ◎申請期間為即日起至10月14日。 *逾時將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 四、申請方式: 採個人申請制,請有需求之身心障礙者或家屬於受理期間內將文件郵寄至罕見疾病基金會提出申請。 五、應備文件 : 1. 100年度居家身心障礙者用電補助申請表 2.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應為有效期限內) 3.醫事專業人員開立之診斷證明影本 (1)限定2年內開立,並應註明需使用前述維生設備。 (2)本項僅需首次申請或先前提供之診斷證明已逾兩年者檢附。 (3)已申請過者,如有新增申請設備,仍須檢附該項設備之診斷證明影本。 (4)若當月住院日期數累積超過15日者,須扣除當月補助款項; 出院後檢附出院證明文件經審核無誤者,自出院當日起恢復補助。 4.居家使用申請設備之照片 (1)本項僅需首次申請時檢附,且申請設備及申請者須同時入鏡。 (2)已申請過者,如有新增申請設備,仍須檢附該項設備之照片。 5.存摺封面影本 (帳戶以申請者「本人」為限,以郵局存簿為佳) 六、洽詢方式: 財團法人罕見疾病基金會 地址:104台北市長春路20號6樓 電話:(02)2521-0717 轉166病患服務組 七、注意事項: 1. 審查文件如查有填寫不實、缺件或逾時申請者,本會將不受理申請。 2. 身心障礙者若於申請期間前過世,因牽涉民法上財產繼承權之問題,故不予受理申請。 3. 經審核符合補助資格之身心障礙者,如於審核期間死亡,得追溯核給符合補助資格期間之補助款。 4. 本計畫因屬政策性補助案,故每年度申請時間或承辦單位等資訊應依內政部公告為準。 |
徵文主題:
1.以惜福感恩的心和真誠的關懷,體認生命的美好與希望;書寫感人善行善念,彰顯人間相扶持的溫暖。
2.為鼓勵年輕人聆聽、探求年長者的人生經歷,特設「兩代寫作組」,由年長者口述歷史、年輕人執筆寫作,以銜接時間斷層,使善念薪火相傳,連綿永續。
評選重點:生活中的真實經歷,文學中的真實感情。
文類、字數:散文,1,000至2,000字為限。
組別、獎項:
兩代寫作組:
首獎一名:十萬元
二獎一名:六萬元
三獎一名:四萬元
優勝五名:每人八千元
以上獎金由執筆者與口述者對分。
社會組:
首獎一名:十萬元
二獎一名:六萬元
三獎一名:四萬元
優勝五名:每人八千元
學生組:
首獎一名:八萬元
二獎一名:五萬元
三獎一名:三萬元
優勝五名:每人八千元
所有得獎者除獎金以外,另致贈獎座或獎牌。
徵文規定:
(1)凡以中文寫作者均可應徵,唯學生組第三、四、五屆得獎者不得參加該組,但可參加社會組、兩代寫作組;社會組第三、四、五屆得獎者不得參加該組、學生組,但可參加兩代寫作組;兩代寫作組第五屆得獎者不得參加該組,但可參加學生組、社會組。聯合報副刊同仁不得參加徵文。
(2)應徵作品必須未曾在任何報刊、媒體(含網路)發表,輯印成書者亦不得參賽。每人每類限應徵一篇。
(3)收件:2011年7月16日至2011年8月26日,郵戳為憑。揭曉:十二月上旬。贈獎:時地另行公告。
注意事項:
(1)主辦單位擁有得獎作品發表權,除在聯合副刊及聯合新聞網(udn.com)擇優刊出,並收錄於聯合知識庫(udndata.com)、懷恩慈善基金會網站(www.hcf.org.tw及www.caring.org.tw)。結集出書時不另支付稿費。落選作品主辦單位將在徵詢作者意願後,發表於懷恩慈善基金會網站,酌付稿酬。
(2)得獎作品若屬抄襲,參賽者須負法律責任,主辦單位將追回獎金與獎座(獎牌)。若已經發表(含網路)或出版,取消得獎資格。
(3)作品請以電腦列印於A4白紙上,一式三份。概不退稿,請自留底稿。
(4)原稿上請勿填寫個人資料,請另以稿紙或A4紙張寫明參加組別、篇名、真實姓名、聯絡地址、e-mail、電話號碼、個人學經歷。「兩代寫作組」參賽者須同時附上口述者、執筆者的個人資料,以及兩人的關係。「學生組」參賽者限大專院校(含)以下學生,請附學生證正反面影本,研究所學生請參加社會組。
(5)請在信封上註明應徵「2011第六屆懷恩文學獎」及應徵組別,一律掛號郵寄至「(22161)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一段369號 聯合報副刊收」。
(6)懷恩慈善基金會聯絡電話:02-2758-5390。
(7)徵文辦法若有修訂,得另行公布。